時間:2025-12-05 來源:研究部 責任編輯:陳聰
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法學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法學會,中國法學會各研究會、各法治研究基地:
為引領全國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深入學習宣傳研究闡釋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在全國法學法律界形成學習宣傳研究闡釋會議精神的熱潮,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會議精神上來,中國法學會組織開展研究闡釋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專項課題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組織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聚焦會議提出的重要思想觀點、重大戰略部署、重大改革舉措開展深入研究,著力推出有深度、有分量、有影響的高質量研究成果,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謀劃好“十五五”時期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提供有力智力支撐。
二、選題范圍
圍繞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上的重要講話和近期對全面依法治國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提出的新概念新觀點新論斷,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關于法治建設的重大部署、重要任務、重點工作,《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相關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等進行研究闡釋。
申報單位可結合自身研究基礎和學術專長自擬選題,要注意準確把握會議精神,著眼服務“十五五”時期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突出研究重點,避免泛泛而談。要加強戰略性思考,開展前瞻性研究,體現理論創新、實踐創新。
不得以國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等中央部門批準的相同或相近研究內容的課題成果申請,不得以已結項的中國法學會課題成果申請。
三、成果要求
課題研究周期6個月,最長不超過一年。結項時應提交相應研究報告(不少于2萬字),同時提交5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課題成果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免于鑒定,直接辦理結項:
(1)獲得省部級以上領導肯定性批示,或廳局級以上黨政機關實質性采納轉化,或被中央單位決策參考類刊物單獨采用;
(2)在《人民日報》《求是》《光明日報》《經濟日報》《法治日報》等重點中央新聞單位發表2000字以上理論文章,或在人民網、求是網、光明網、新華網、法治網等重點中央新聞媒體發表2000字以上理論文章不少于2篇;
(3)在法學核心期刊上發表。
其中,獲得中央領導同志肯定性批示,或在《人民日報》《求是》《光明日報》《經濟日報》《法治日報》等重點中央新聞單位發表3000字以上理論文章,或在《中國法學》《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發表課題成果的,結項等級為“優秀”。
以上成果必須與課題名稱和研究主題緊密相關,且應標注本專項資助(特殊情況除外)。
課題成果未滿足上述免于鑒定條件的,由中國法學會研究部組織專家進行評審鑒定,通過后辦理結項,但不再支付資助經費尾款。
四、申報對象
主要面向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法學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法學會,中國法學會各研究會、各法治研究基地申報。鼓勵跨學科、跨單位聯合申報,鼓勵與實務部門合作開展研究。
上述單位每家可提出一至兩項申請,同時確定課題組主要成員。其中,課題主持人須具有高級以上職稱或處級以上行政職務,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組織開展科研工作的能力,能實質性承擔研究任務。課題主持人只能申報一個課題,課題組成員最多可參與兩個課題。
五、實施方式
(1)申報單位按照《研究闡釋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專項課題申報書》規定的內容和要求填寫,重點介紹課題論證設計、總體研究框架、研究思路、創新之處和預期目標等。
申報書紙質版郵寄至:北京市海淀區皂君廟四號中國法學會研究部1334辦公室。同時將掃描件發送至郵箱:clsketi2026@126.com,郵件標題為:申報單位-專項課題-主持人姓名。申報截止日期為2025年12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2)中國法學會研究部組織立項評審,根據申報情況和課題質量擇優立項并給予資助經費。資助經費分兩批撥付,立項時撥付70%,結項時撥付余下30%尾款。
中國法學會研究部不直接受理個人申報。請各申報單位做好申報組織動員,嚴把申報質量,積極組織專家學者參與專項課題研究,形成研究闡釋熱潮。
咨詢電話:010-6612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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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研究闡釋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專項課題申報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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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學會研究部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