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5-12-11
來源:法治網 責任編輯:敖婷婷
□ 江必新(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十五五”時期是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關鍵時期,法治作為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肩負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使命。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明確“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達到更高水平”的目標,為新時代法治建設指明方向。踐行《建議》法治精神,以高水平法治護航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是當前重要課題。
更高水平法治國家的要義與標準
《建議》立足中國式現代化全局,構建更高水平法治國家的價值坐標,核心要義體現為八個維度的高度統一:
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統一。建設更高水平法治國家需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黨的全面領導是根本保證,需貫穿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全過程,確保法治建設方向正確,成為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支撐。
與全過程人民民主統一。全過程人民民主是法治建設的價值內核。《建議》要求健全吸納民意、匯集民智工作機制。使立法凝聚民智、執法司法保障人民群眾的參與權與監督權,讓人民群眾在法律制度、執法決定、司法案件中感受民主權利。
與人的全面發展統一。以人民為中心是法治建設的根本立場。《建議》將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作為根本目的,強調依法保障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建設更高水平法治國家需圍繞人的全面發展,通過民生立法與優質法律服務,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讓法治成果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與公平正義核心價值統一。公平正義是法治生命線。《建議》提出營造全社會崇尚法治、恪守規則、尊重契約、維護公正的良好環境,要求規范司法權力運行、提升刑罰執行質效。建設更高水平法治國家需以公平正義為導向,完善權利保障、機會均等、規則公平的制度,通過規范執法與公正司法,消除特權與歧視,讓公平正義落地為實踐。
與國家治理現代化統一。法治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依托。《建議》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深入推進作為主要目標,要求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建設更高水平法治國家需融入國家治理各領域,以法治化手段優化治理流程,實現制度優勢向治理效能轉化。
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律統一。法治作為上層建筑,需適配經濟基礎。《建議》提出建設法治經濟、信用經濟,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建設更高水平法治國家需立足我國國情,回應改革需求,前瞻性應對產業變革與技術挑戰,實現法治與發展規律契合。
與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統一。推動高質量發展是“十五五”時期主題,法治是重要保障。《建議》強調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要求健全規范涉企執法長效機制。建設更高水平法治國家需緊扣高質量發展,完善產權保護、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等制度,打造一流營商環境,提供穩定透明的制度保障。
與中國式現代化統一。法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要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議》強調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建設更高水平法治國家需服務現代化全局,通過國內法治支撐五大文明協調發展,通過涉外法治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為中國式現代化筑牢法治根基。
建設更高水平法治國家的基本路徑
實現“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達到更高水平”目標,需聚焦重點,統籌推進四大任務:
深化法治領域改革,優化運行體系。改革是法治發展動力,需破解體制機制障礙:立法領域完善規劃與審查機制,統籌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執法領域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完善跨部門協同;司法領域推進綜合配套改革,落實司法責任制,強化協同監督;監督領域健全紀檢監察、法律監督、社會監督貫通機制。
提升法治實施效能,筑牢實踐根基。法治生命力在于實施,需以高質量貫穿全過程:立法環節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質量;執法環節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完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司法環節聚焦公正,完善司法公正實現和評價機制;法律服務環節建設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需求。
強化科技賦能,推動法治創新。科技是法治效能的支撐,《建議》要求加強人工智能治理,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度、應用規范、倫理準則。需運用AI、大數據等技術:立法領域借大數據把握治理需求;執法領域推進“智慧執法”;司法領域建設數字化平臺,強化案件全流程監管;法律服務領域發展“智慧法律服務”,擴大覆蓋范圍。
加強法治隊伍建設,夯實人才支撐。法治隊伍是主力軍,需以專業化、職業化為目標: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提升法治思維與能力;加強立法、執法、司法隊伍建設,完善準入、培訓、考核機制;加快涉外法治人才培養,健全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人才儲備;壯大律師、公證等法律服務隊伍,提供人才保障。
法治對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保障作用
需將法治保障貫穿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各領域,提供全方位支撐:
強化憲法實施監督,筑牢根本遵循。憲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需堅持依憲治國,健全憲法實施監督與解釋機制;將憲法確立的目標、任務轉化為法律制度與政策;加強憲法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憲法意識,為高質量發展提供根本遵循。
完善法律規范體系,夯實制度基礎。良法是善治的前提,需聚焦高質量發展立法:經濟領域完善產權保護、公平競爭等制度;科技領域加強數字經濟、AI立法;生態領域健全生態文明法律;社會領域完善教育、就業、醫療等重點領域民生立法,使法律體系適配發展需求。
規范執法,優化法治環境。行政執法關乎發展環境,需以規范涉企執法為核心,健全長效機制,糾正違規異地執法;深化“放管服”改革,規范行政許可、處罰、強制等程序;完善執法監督機制,暢通投訴渠道,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環境。
公正司法為民,化解矛盾糾紛。司法是定分止爭的最后防線,需公正審理民商事案件,保護經營主體權益;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多元糾紛解決機制,銜接訴訟與調解、仲裁;加強公益訴訟,維護公共利益,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健全權力監督,保障發展方向。權力規范運行是發展保障,需健全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推動各類監督有效銜接;強化檢察監督,制約執法司法;暢通社會監督,確保權為民用,提供廉潔高效的權力運行環境。
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凝聚全民力量。全民守法是法治社會的基礎,需加大普法力度,提升公民法治素養;完善基層民主制度,保障人民群眾管理基層事務;推進信訪法治化,健全多元糾紛化解機制,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圍。
加強涉外法治,守護安全利益。高水平對外開放需要高質量涉外法治作為保障,需健全與國際規則接軌的法律體系,完善外商投資、外貿立法;培育涉外法治人才,提升國際商事爭議解決能力;加強跨境法律合作,參與全球治理改革,維護國家利益。
法治興則國興,法治強則國強。“十五五”時期,建設更高水平法治國家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內容,更是高質量發展的保障。需貫徹《建議》部署,把握八個維度統一,推進改革、效能提升、科技賦能與隊伍建設,以法治現代化引領高質量發展,為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筑牢法治根基。